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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应提交的材料
2009-06-03 10:39  文章来源: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商务中心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政策

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应提交的材料
1、申请书。
2、填写完整、准确的《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登记表》,必须加盖中标销售企业授权的省级代理商公章,并附上中标销售企业对省级代理商的授权书复印件。
3、销售网点营业执照复印件,复印件必须加盖销售网点公章。
4、销售网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,复印件必须加盖销售网点公章。
5、销售网点与销售企业签订的直营、加盟或授权协议书(协议书可是销售网点与中标企业之间的,亦可是销售网点与中标销售企业授权的省级代理商之间签订的)。
6、售后服务承诺书。
带上以上资料到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商务中心窗口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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